1.布展時間:
10月22日9:00一17:00
10月23日9:00.一22:00
2.展位搭建圖紙必須在10月10日前交由主場承建商審批,設計方案的立體彩色效果圖、立面圖(包括詳細尺寸和材料說明)、結構圖以及有關用電資料,連同“空地承建商資料申請表”,以快遞方式報給深圳會展中心(所有設計圖紙和方案說明須使用A4規(guī)格,不接受傳真),搭建一律使用阻燃或難燃材料,展位高度不得超過6米聯(lián)系方式:××。
3.辦理進館施工手續(xù)需向深圳會展中心提供以下材料:展位搭建商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參展及施工資格證明;填寫“特裝展臺施工安全責任書”(需加蓋參展商公章并簽字,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施工單位法人代表證書及施工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電話號碼等資料;特裝展臺施工管理費、清潔押金;展期內用電電費;施工臨時用電電費;施工證(收費標準見參展商手冊)。
4.參展商須持“展位確認函”到主辦機構大會辦公室報到,辦理入場手續(xù),領取布展證(布展證押金10元/張)。
5.施工單位進館,須設有現(xiàn)場負責人,并向主辦機構提供施工人數(shù),憑布展證進館,參展商須嚴格遵守“參展商手冊”及相關規(guī)定。
6現(xiàn)場租賃或設施躚動都由展覽中心提供,請到展館租賃服務處下單,收費標準請查閱展覽設施服務價目表或向現(xiàn)場租賃服務處查詢;現(xiàn)場租賃必須以現(xiàn)金即時交付。
7.參展商需倉儲物品,可到會展中心辦理倉儲手續(xù)。
8.10月27日16:00以后才可撤展。為保證展覽會的形象和全體參展商的利益,參展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撤館。
9.參展商必須在展覽完畢后將本展位設施及廢物清理妥當。撤展清理完畢方可去展覽中心現(xiàn)場租賃服務處辦理押金退還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