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者違反注意義務產生的間接侵權責任
發(fā)布日期:2015-07-16 瀏覽:1923
與直接侵權行為相比,間接侵權行為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間接侵權行為系以直接侵權行為的存在或者即將實施作為條件
在多數情形下,如果沒有直接侵權行為,就不會產生間接侵權行為。比如某人盡管極力去引誘、教唆、指使他人從事侵權行為,但他人卻最終并未從事該行為,則引誘、教唆、指使之人就不能被認定為間接侵權人。然而,有時間接侵權行為可脫離直接侵權行為而獨立存在,這主要是些國家的法律為了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而予以的特別設置。比如英國《版權法》第24條規(guī)定,未經版權人許可,在知曉或有理由認為某一專為制作作品復制件而設計或改裝的工具將被用于制作侵權復制件的情況下,在商業(yè)過程中出售、出租、發(fā)出銷售要約,為出售或出租而展示,即構成版權侵權。當然,這種情況屬于特例,且必須有法律的明確規(guī)定才行。
2.間接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是基于自己的過錯
間接侵權行為雖以直接侵權行為的存在為前提,但卻系因自己的過錯而非因直接侵權人的過錯承擔法律責任。如上所述,間接侵權人因未履行合理的審查義務、監(jiān)督義務,或者在明知侵害行為發(fā)生時未盡必要的控制義務導致?lián)p害的進一步擴大,甚至明知他人從事侵權行為而引誘、幫助、鼓勵其從事該行為,因而展覽展示組織者主觀上具有過錯,應就違反注意義務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世界500強選擇我們的理由
展覽設計搭建服務熱線:400-6179-888-
推薦服務商
進博會推薦特裝施工服務商資質,設計搭建面積名列前茅
-
40萬+
海內外項目搭建面積超過40萬平,場館100余座,搭建項目數與面積總量在展覽設計搭建領域一騎絕塵
-
5大洲300余座城市
服務網絡覆蓋全球五大洲內的300余座城市,與亞洲、歐洲、北美等主辦場館達成長期戰(zhàn)略合作關系
-
100位+
擁有業(yè)界設計師100余位和行業(yè)為數不多的自主研發(fā)團隊,深度合作國內領先的設計師交流平臺,多次榮獲設計類獎項
-
一站服務
一站式展臺設計策劃運營,多角度為展會營銷賦能,打通全產業(yè)鏈,提供一站式設計搭建服務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