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設計以展示具為標的物的設計,更廣泛的說,是以說明、展示具、燈光為間接的標的物,來烘托出展示物這個主角的一種設計。換句話說,展示設計的標的物具有配角的性格。展示設計從范圍上可以大到博覽會場、博物館、美術館,中到商場、賣場、臨時慶典會場,小到櫥窗及展示柜臺(樣品柜),不過都依據(jù)說服力的展示為主要概念。
就展示設計所處理的內容而言,主要有展示物的規(guī)劃、展示主題的發(fā)展、展示具、燈光、說明、標指示及附屬空間(如大型展示空間就該包括典藏、消毒、廁所、茶水、休息等等空間)。
從某個角度看,展示設計是新興行業(yè),以往較大規(guī)模與較固定性的展示設計即歸屬于建筑設計,較小規(guī)模的展示設計就歸屬于室內設計,較臨時性的展示設計就歸屬于美術工藝或室內設計。那么,是什么因素讓從大到博覽會場、博物館、美術館,中到商場、賣場、臨時慶典會場,小到櫥窗及展示柜臺(樣品柜)都會重新以展示設計這樣的行業(yè)來理解呢?這是由于第一方面,可能是前述的以展示為主要概念;第二方面可能是短時間的博覽會或工商展覽會,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興起;第三方面,可能是二次大戰(zhàn)后賣場或商場的大規(guī)?;c精致化、專業(yè)化等等所致。
所以,展示設計的展示內容規(guī)畫,展示主題的發(fā)展往往就定位成告知性、販賣性、慶典性、游藝娛樂性、教育性等等分位。展示設計所需要的能力有:推銷物品或理念的調查與企畫的能力、立體造形(審美、建材與構造)的能力、燈光與臨時機電設備的知識、吸引人群安排人潮動線的能力等等。
簡單的說,展示設計是一種配合演出的設計,展示設計在設計時要先了解被展示的物件或概念后,找出要表達的主題,然后將這主題以展示裝置加以渲染、詮釋,來完成這次設計。設計時,所設計的展示裝置本身是否精彩并不是重點,反而是這展示具、展示裝置完成後,被展示的物件或概念是否因此而精彩,才是重點。